教务长支持或推翻职级及晋升委员会的正面建议, 教职员可在6月1日前向教务长提出上诉.
这一上诉应采取给总统的详细信函的形式,概述候选人提出上诉的理由. 上诉委员会收到信件副本,并决定是否审理上诉.
在研究完整的档案之后, 上诉委员会检讨职级及晋升委员会的建议及教务长的决定. 教务长及职级及晋升委员会主席将获邀请参加上诉委员会. 在反对先前决定的情况下, 上诉委员会将档案交回职级及升级委员会作第二次覆核及考虑. 上诉委员会必须提出其建议, 以及支持它的论点, ,书面向职级及升级委员会提交. 在职级及晋升委员会第二次建议之前, 教务长及上诉委员会主席与职级及升级委员会会面,讨论上诉委员会的建议. 职级及升级委员会的最终建议交由总统作出最终决定.
总统以书面形式将其决定告知候选人,并将一份副本送交教务长, 上诉委员会主席及职级及升级委员会主席, 12月1日. 预计上诉决定的候选人重新申请晋升的截止日期将推迟到1月1日.